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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4: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16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金铭

项目联系电话:131009704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西直路227号

联系方式:董金铭131009704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先生0451-5557610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包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着装一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必须与政府采购网注册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将不被受理);3、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6、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是制服生产厂商;7、投标人须具有训练有素的量体队伍;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2015)内至少两份单个合同金额为2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为准);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9.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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