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HXGS-2016-LYZC0079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6-124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东丰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东丰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服务
3)规划时间:具体进度安排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规划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6)采购预算:6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甲级资质;
3)投标文件中还应该提供下列文件:服务项目介绍,设备技术参数,投标人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利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4)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 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源市南环移动大厅旁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 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文秀
电 话:0437-62155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宇
联系地址:辽源市南环移动大厅旁吉明小区1号楼304室
电 话:0437-508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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