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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2: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信息安全项目第4包(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

项目编号:0703-1641CIC1H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林杨、祁慧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986、633489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周彬、郭路,63410462、63410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林杨、祁慧,010-63348986、6334890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全国30个省省级单位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数量:1批

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完善、开展省局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出具相关评测报告、协助省局进行整改加固、配合省局完成等保备案等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符合《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的规定要求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作为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3.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扶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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