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常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常规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常规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常规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ZTGL(LH)2016-05-60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
2.2招标范围: 电脑、打印机等一批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供 货 期: 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2.5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4 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 若投标人为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07341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0395-3285188 0371-8650989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7号中原广告产业园4号楼1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