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格物楼通风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格物楼通风设施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格物楼通风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SXSFDXJH201605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乐明
项目联系电话:029853103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联系方式:董乐明 0298531038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1:33 至 2016年06月20日 11:3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校务楼505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纸质版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4:2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4日 14:25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校务楼五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风机、通风系统控制箱等)(投标单位可在未出具相关设备授权的情况下参加招标活动。若未提供授权的单位在本项目中中标,则中标后须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否则中标权顺延至评标分第二高的投标单位,依次类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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