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中队营房和澡堂改造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中队营房和澡堂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中队营房和澡堂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HNDM20160602
3.建设地点:中牟县拥军路。
4.工程规模:营房和澡堂改造约2500平方米,拆除食堂约350平方米,新建食堂约800平方米,新建食堂为两层框架结构。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和相关补充文件。
6.投资额:约300万元。
7.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施工期间不再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经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工程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5.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后且在有效期内。
8.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9.未列入中共武警河南省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建设黑名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武警河南省总队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少于6家时,招标单位将再次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6月13至 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07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参加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证明;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⑦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⑧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⑨财务要求及企业信誉要求。(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通过审核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河南省总队综合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
联 系 人:元副主任
电 话:18638622899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韩女士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电 话:0371—55679799
监 督 人:武警河南省总队纪检处、武警河南总队训练基地纪委
联 系 人:郭干事15093360125 吴干事13503831253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