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6-39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2016-39项目同城容灾备份中心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43001-056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39项目同城容灾备份中心一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545,225.4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机房建设,详见用户需求书 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和原件复核不通过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保密责任书》一式二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资质证书。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证书。 5.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6.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证书(外省市单位需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需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外省市单位需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7.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所提供的电脑、激光打印机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第十九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 9.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13日 至 2016年06月2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
联系人:科信处 | 联系电话:020-83110322 |
传真:020-83110987 | 邮编:5100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张峻琦 | 联系电话:020-62791661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8330110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