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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食堂劳务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3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BY-2016011、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食堂劳务招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BY-2016011
2、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食堂劳务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用途
11餐饮服务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65200
食堂劳务招标
合计: 8652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要求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管理,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社保机构印章);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人应至少劳务派遣6人,其中:项目经理兼主厨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兼杂工卫生工共3人。以上人员应符合人事餐饮健康要求,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投标时未办理健康证的,允许在中标时提供,但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投标人须专项承诺的条款(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以下条款进行专项书面承诺,并在中标后严格按此执行): ①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③投标人自行承担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的人身意外、工伤等事故责任。 ④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必须有健康证,如投标时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可承诺中标后履行合同前必须提供所有员工的健康证并向采购人报备。(4)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本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办理CA卡后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注册,并针对该项目报名。(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咨询电话:400-887-6133,办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188号),经审核后在网上注册、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活动(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或中标后上传)。具体网上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未成功网上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6月13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7日23:5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04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7月04日09:00:00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16室)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
联系人姓名:
祁庭贵

联系电话:
1528007733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项目联系人:
郑韶钦



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账号:13-111401040000800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3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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