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园博园集中安置公墓项目进园道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园博园集中安置公墓项目进园道路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园博园集中安置公墓项目进园道路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HPC2016工字 7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嘉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7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
联系方式:李建章0774-5231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嘉0774-513776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编号1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园博园集中安置公墓项目进园道路工程(一期)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园博园集中安置公墓项目进园道路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HPC2016工字 73号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1167.654米,宽7米。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
合同估算价:341.21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挡土墙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4.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刷卡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④、⑤项如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⑥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⑦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⑧贺州市(或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法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本公告发布后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原件备查。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 地 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编号17号
邮 编:542800 邮 编:542800
联系人:李建章 联系人:廖嘉
电 话:0774-5231711 电 话:0774-5137767
2016年6月1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1.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刷卡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④、⑤项如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⑥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⑦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⑧贺州市(或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法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本公告发布后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