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平川区检察院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BGZJ-ZC(2)16119
三、项目联系人:颉鹏 联系电话:1569395805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 将原有办公室、卫生间、厨房、室外围墙室内外装修及安装部分(电气照明、给排水、采暖)全部拆除后重新装修。
(二)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预算价:519622.37元
(四)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六)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事项:无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提交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七)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8:30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17:00 (节假日除外),请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13日8:30至2016年6月17日17:00
(二)方式: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ygzjy.cn。
九、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西侧第3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雷天军 联系电话:13893051469
地 址:白银市平川区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颉 鹏 联系电话:15693958050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上海路会师街69号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申振可 联系电话:0943-8287901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其它: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十二、其他说明: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根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十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 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 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