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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发改审批【201560号、61号、69文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博物馆新馆位于汇智路以西、汇文路以东、传媒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郑州市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位于站前大道以东、汇文路以西、渠南路以南、传媒北路以北区域;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247918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27146㎡(最终以规划批准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郑州档案史志馆及附属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的基坑监测包括围护体系观察及维护体系垂直水平位移等规范要求的监测项目。

序号

分类

主要监测内容

1

支护

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支护结构有无较大变形;

3)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4)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2

施工

工况

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施工中边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3

周边

环境

1)周边建(构)筑物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2)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

监测

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

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2.4.监测周期: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约9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监测成果及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3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  
   3.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2013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201311日以来,具有一级基坑的基坑监测业绩;  
   3.6.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3.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2日至2016616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计量认证证书(CMA)网址及打印的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2.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2室,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刘女士          Email:hndczb@163.com

    电话:0371-65585907    传真:0371-655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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