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71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7号
联系方式:康先生,0773-5625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毅
代理机构地址: 0773-282713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79
三、采购服务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工程服务 | 1 | 项 | 规划绿道沿线地形测量及相关测绘服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27137,并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单位信息)传真至我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以免造成工作延误。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委派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 。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773-56251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毅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9123。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供应商;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