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339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升级改造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4,828.61
- 四、采购数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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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升级改造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964,82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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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6月12日至2016年07月0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1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1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6月12日 至 2016年06月16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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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228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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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22830070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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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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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28330637 传真: 28330637 邮编: 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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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28330637
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升级改造委托协议.pdf
二:招标文件:东采公〔2016〕339号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