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精神,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项目编号:QT201600180)拟采用PPP方式对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已由黄石市发改委以黄发改投资[2015]号批准建设。黄石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为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
2建设内容:
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地下建综合管廊。
3项目建设规模:
地下管廊合计约108公里,本期招标项目 34.56公里。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2亿元)
本期项目总投资16.0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4.01亿元(总投资额的25%)。
5建设进度: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照PPP的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由黄石市政府出资代表黄石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资本金(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01亿元(总投资额的25%)),其中:黄石市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股权出资不高于30%(约1.203亿元),中标人出资不低于70%(约2.807亿元)。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权和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投融资方、建设方、运营方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为依法成立并有效成续的企业法人且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
(2)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项目实施机构联系及相关合同的签订。
2、(建设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联合体任何一位成员)。
4、截止2015年12月31日,(联合体任何一位成员)总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5、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6、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业绩满足以下条件:
(1)近5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投融资业绩(投融资规模在20亿元及以上);
(2)近3年承担过1个及以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3)具备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能力【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提出初步的可行性方案】。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8、同一集团或下属子公司不得有超过两家单位作为申请人(同一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多家组成一个联合体按一个申请人计算)的情况,否则该集团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及相关联合体均被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五、申请人须知
1、中标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含注册资本金)在建设期内不计算回报收益;
2、项目资本金无需一次到位,根据具体启动实施路段地下综合管廊的总投资额按比例(具体启动实施路段地下综合管廊的总投资额25%)分期到位。
3、本项目建设期的投融资回报收益从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完成决算后开始计算(分标段),以审计报告的最终工程结算款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费的依据,并依据相应的投融资回报收益率计算政府购买服务支付金额。
4、未参加资格预审不允许参与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六、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可全部参与投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于2016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tbzx.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申请者(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作为申请者),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6月22日17:00时前,将《申请人信息登记表》(附后)填写后发送到以下邮箱:263617909@qq.com,否则,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送申请文件的现场收取。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9时3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屏幕)。
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九、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tbzx.com/)、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投标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交纳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杭州路23号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0714-65518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广大酒店26楼
联 系 人:吴莹
电 话:18674076779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