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东二巷2号物业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东二巷2号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东二巷2号物业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DKAD16GZ0520-16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61993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20-382952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吕小姐:020-8619935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内容 | 租用期限 | 最低限价 | 备注 |
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东二巷2号物业招租 | 24个月 | 人民币7.38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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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必须出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我公司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乘坐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东座9A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人民币7.38万元/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