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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安装内隔离网报警系统、外金属隔离网工程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7: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安装内隔离网报警系统、外金属隔离网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安装内隔离网报警系统、外金属隔离网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2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地址: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联系方式:段老师任先生 务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先生 务女士0371-55966928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委托,就 安装内隔离网报警系统、外金属隔离网工程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安装内隔离网报警系统、外金属隔离网工程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220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微振动栅栏防入侵探测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总预算:约80万元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

4.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注意事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会议室。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会议室。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527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务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联系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  帐号:253300876361

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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