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财政所建设工程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HBZC【2016】0306C号 | 批复编号:【2016】009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及自筹 | 工期:90日历天 |
采购预算(元):609,694.71 | 保证金(元):6,000.00 |
采购人: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 | 联系人:韩女士0392-6852739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快捷酒店300室 | 联系人:李女士0392-6910587 邮箱:zczbhbgs@126.com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山城区公共采购办公室 | 联系人:朴先生0392-6910913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占地面积约800 m2。建设内容包括:1、建筑面积653.36 m2;2、硬化院落面积100 m2;3、绿化面积70 m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规划的各项基本条件; 2.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房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企业自2012年以来的承揽过与本项目相应规模和技术标准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9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采购的投标资格。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时依然有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2中标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