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采集站以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采集站以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采集站以及管理平台
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2016-38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243号
联系方式:029-867520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高新科技路西段70号梧桐朗座A座706室(科技路与高新六路十字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6288693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集站以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66.8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采集站和管理平台软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采集站和管理平台软件《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3C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凭证。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西高新科技路西段70号梧桐朗座A座7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话:029-628869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账 号: 6100 1770 0410 5250 0706
陕西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