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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执法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260 详见招标文件 78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经营技术达到本次货物采购要求,并能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或制造商; 4、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充分接受市场检验,检测报告生成日期必须在本次项目采购前一年内),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5、投标人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证照)、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不退)。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东街经纬集团南楼
邮政编码: 015000
联 系 人: 姚瑜
联系电话: 0478-82813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内蒙古鑫宇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胜利南路支行
账    号: 154039567690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 015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478-7805838
201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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