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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5: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安国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5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00283603
采购人:安国市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国市药都南大街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27271558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519900
预算金额:77.19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国市药都北大街4号,就业局三楼,安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国市金融路69号,农行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19001-2008、GB/T50430-2007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包含交通道路工程服务; (4)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满足公安部最新标准检测报告; (5)投标人应是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闯红灯电子警察(300万、700万像素)、存储服务器产品有效的产品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IEC20000-1: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产品(II型)认证证书。 (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7)为保证本次采购设备兼容性及与安国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有指挥中心系统的无缝对接,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无缝对接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B包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施生产厂家与销售等内容; (4)具有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A包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防资质证书、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检测报告(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提供)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IEC20000-1: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产品(II型)认证证书(投标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IEC20000-1: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产品(II型)认证证书。 B包标段:安装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登记、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施生产厂家与销售等内容、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查询记录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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