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城区龙井十斗围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城区龙井十斗围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09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城区龙井十斗围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分体式压缩机 | 2个 | 单个压缩机日处理量60吨以上/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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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体垃圾箱 | 3个 | 大于或等于15方 | 适配14T钩臂车 |
3 | 钩臂车 | 2辆 | 钩臂大于或等于1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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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喷淋除臭系统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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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垃圾渗透液处理系统 | 1套 | 日处理量达10 T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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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69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
四、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授权商),代理商(授权商)投标必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全方位彩色照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7月4日上午10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6 年7月4日上午10时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公园路中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8434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