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4: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邯郸市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610050004
项目联系人:梁燕涛
项目联系电话:15530303085
采购人: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北仓路58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168089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30303085
预算金额:4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第三电子评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2、投标单位需提供液相色谱吕联四级杆质谱仪、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同品牌同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上请注明设备型号)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只接受前一单位报名;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4、各投标单位须具备进出口权。(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公司进出口权证明资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邯郸市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610050004
项目联系人:梁燕涛
项目联系电话:15530303085
采购人: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北仓路58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168089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30303085
预算金额:4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第三电子评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2、投标单位需提供液相色谱吕联四级杆质谱仪、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同品牌同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授权书上请注明设备型号)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只接受前一单位报名;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4、各投标单位须具备进出口权。(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公司进出口权证明资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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