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4、供应商具有饲养珍珠鸡经验的合作社;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