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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儿科用呼吸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儿科用呼吸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东采谈〔2016〕13号(CLPSP16DG00ZC41)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儿科用呼吸机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 :儿科用呼吸机2台。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者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

6.4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5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6.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需以下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者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同时报名的,则只接受第一个成功报名的单位的投标申请。

4)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09时3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开标四室)

十、  谈判时间:2016年6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 谈判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开标四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612日至2016615止。

十三、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 www.chinapsp.cn

13.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东莞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联系人:练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36670

传真:/

邮编: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9 1123

传真:0769-2319 1109

邮编:5230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9 1123

十六、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78 8080 5300 9125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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