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教学楼顶坡檐彩瓦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教学楼顶坡檐彩瓦维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2016年长效机制校舍维修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教学楼顶坡檐彩瓦维修改造工程
2.2项目审批编号:2016-05-945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图纸为准
2.7预算金额:约30万元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开标时需携带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报名通过的单位直接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新城实验学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6502819
联系地址:新安县杭州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