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受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的委托,根据鸡财采计(2015)字552号《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对其所需的生物反馈仪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JC[2015]-XXK044
二、项目名称: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谈判内容:生物反馈仪1台,详细参数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四、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本项目的技术、经营资质和供货售后服务能力;
3、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所有以联合体方式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六、交货地点: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1:00时,13:30至16:00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二楼202信息科;
3、有意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⑦投标全权代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价企业为全权代表缴纳养老保险票据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注:报名时提供材料不全或未从采购招投标中心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
八、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4点(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八楼804开标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精神病防治院
联系人:姚秀兰
联系电话:0467-264138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联系人:王震、姜鹏、刘琦
电话:0467-2331225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