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实验小学长征校区综合楼、1号楼改造加固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淮安市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淮安市实验小学长征校区综合楼、1号楼改造加固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淮安市实验小学长征校区综合楼、1号楼改造加固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AZC20160605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151895588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实验小学
地址:淮安市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陈主任 电话:15189558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娟 电话:0517-83638021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公告原文已上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若工程提前竣工,如实提供承诺书和验收合格证明)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出具的停工通知并经招标办备案的手续原件)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7)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8)投标人须具备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7:3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3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