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一)名称: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地址:微山县微山湖大道
(三)联系方法:(0537)Tel:0537;Fax:0357;Email:0537@163.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历城山大路号126
(三)联系方法:(0531)Tel:83176765 ;Fax:83176765 ;Email:sdlzzb@sina.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省道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LZZB-WS2016(GK)-015
(三)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G01其他货物项1 |
(四)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微山县国省道智能交通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价:1231.647009万元
四、项目预算:1231.647009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231.647009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其他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所报产品高清网络违章一体球机、电警抓拍单元、卡口抓拍单元、高清视频事件检测一体机为同一品牌设备需出具设备制造商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设备不接受贴牌或组装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所报系统及设备能够无缝免费接入现有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6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16日18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三)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厂家授权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四)售价:300元/份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姓名:张彬
(二)电话:13608918585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十三、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