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长春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长春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长春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FCCG2014工字228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长春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建设规模:实施面积245.39公顷,项目总投资26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360日历天
工程招标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且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任何在建工程中的管理职务。5、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6、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可以多次参加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各子项目招标,可以中标最多2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中标达2个项目后,其余项目的报名投标作废。7、财务:要求完整提供2011年-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8、业绩要求:要求2011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土地整治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关注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贺州市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报名必须到场的人员:
(1)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①如果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经理居民身份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本公司专职投标人。专职投标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2、投标人报名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9)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C证;
(10)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
(11)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五大员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要求:上述1、2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武军
项目联系电话:0771-2264686、189789188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西贺州市凤凰路1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龚工 电话:0774―7888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武军 0771-2264686、1897891886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