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水务局新密市溱水河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新密市溱水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已由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新密发改[2016]24号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新密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 新密市水务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新密市溱水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2、采购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6】102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本次河道治理起点为张湾水库上游500m处,终点为曲梁镇大樊庄水库大坝下游200m处,本次治理长度约18.5km。
5、主要建设内容:
(1)、河道整治工程;
(2)、两侧沿河景观绿化工程;
(3)、沿河交通配套设施;
(4)、水系综合治理及跨河桥梁工程等。
6、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定特许经营期18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6年。
2、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为99967.4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7223.1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802.63万元,独立费用25732.75万元,基本预备费4737.93万元,移民环境投资471.01万元。社会资本比例为100%。
3、项目规模:本项目河道治理长度18.5km,治理范围内有张湾、河西、曲梁、庙朱、大樊庄五座水库,红线范围以河道开口外500m~800m范围为界,总面积约14.953平方公里;新建8处溢流堰,挡水高度分1.5m、2.0m和2.5m三种型式,均采用埋石混凝土结构,宽顶堰形式;防汛通道工程共包含南防汛通道与北防汛通道,全长32.938km,其中南防汛通道17.929km、北防汛通道15.009km;跨河生产桥梁共计8座全长600m。
4、项目地点:起点张湾水库上游500m(桩号K8+000),下游至曲梁镇大樊庄水库大坝下游200m处,河道治理长度18.5km。河道自上而下沿河建有张湾、河西、曲梁、庙朱、大樊庄5座梯级水库。
5、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6、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7、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非盈利性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事件;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新密市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申请人方式参与的以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金之和为准。
4、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近三年度(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联合体申请人方式参与的以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总资产之和为准。
6、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以来)至少投资或施工一项河道治理或生态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7、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在报名期间)。
8、本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 6 月 8 日至2016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审验原件后退回,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会议室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新密》、《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密市水务局
地 址: 新密市农业路2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69825165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
邮 编: 450008
联系人: 潘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371-60933926
2016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