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新镇人民政府平南县大新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受平南县大新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南县大新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新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DHPN201539GA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大新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工程经平发改投资[2015]10号文项目批复,招标人为平南县大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新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DHPN201539GA
建设地点:平南县大新镇内
建设规模:安装大新镇中心街、中心小学二十五米街等路段路灯安装。具体详见图纸。
合同估算价:约为188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含的路灯安装等工程的建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3 日至2015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原件);(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5)有效单位资质证书副本;(6)单位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7)单位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9)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10)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本企业基本信息页打印资料;(1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以上材料注明原件的除外,其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 6 月 3 日至2015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 18 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25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14.143:8080/html/7123/index.html)、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平南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及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布栏公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大新镇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75-7682082 电 话:0775-4555317 4569097(兼传真)
2015年 6 月 3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8:00 至 2015年06月09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城区工业大道新交通运输局一楼东厅)进行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90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平南县大新镇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欧先生 0775-7682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0775-4569097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