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80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文景路立交
联系方式:029-865377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样品制备平台 1套,可独立操作的样品制备工作台,在精密度和可靠性上满足实验室多种仪器如GC、LC、GC/MS 和LC/MS 的样品制备自动化需求;
2、质谱检测器1台,用于废水中硝基苯类、苯系物、有机磷农药、五氯酚等有机污染物的定性及定量检测;
3、马弗炉1台,用于试剂干燥处理;
4、超低温冰箱 1台,用于水样的储存;
5、智能一体化蒸馏仪 1台,用于检测水样中的挥发酚、氨氮、氰化物等项目的蒸馏前处理;
6、烘箱1台,用于溶解性固体、悬浮物等试验及试剂、瓶体烘干处理;
7、电子天平1台,校准技术:FACT全自动校准;
8、非接触式激光多普勒流量计 1台,可固定或便携的自动连续测量检查井、明渠、下水道的水深、流速、流量和累计流量;
9、手持GPS 2台,适用于移动GIS数据采集、坐标存储等各种野外测量工作;
10、冰箱 1台,对开门,制冷方式为风冷;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58.6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30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底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白国锋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2759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3261192251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