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72
项目联系人:赵娇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人:清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三羊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6723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82.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标段: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2、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5、授权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交易中心网联系人:耿主任 0319-8290975。
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72
项目联系人:赵娇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人:清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三羊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6723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82.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标段: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2、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5、授权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交易中心网联系人:耿主任 0319-829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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