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春晟综合加工厂旧厂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春晟综合加工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春晟综合加工厂旧厂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春晟综合加工厂旧厂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809-1644YCG1B527/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春晟综合加工厂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阳春监狱大院
联系方式:刘先生0662-7806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分包 分包名称 数量 交货完工期
一 旧厂房及执勤室改造工程 一项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
二 旧厂房安装消防自动报警喷淋系统工程 一项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
2、项目最高限价:
分包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一 旧厂房及执勤室改造工程 ¥3,265,917.66元
二 旧厂房安装消防自动报警喷淋系统工程 ¥1,229,891.43元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共有两个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投标人。 3、分包一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分包二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其中报名分包一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分包二的投标人须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投标人必须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用户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项目情况。现场勘察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勘察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2、地点: 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阳春监狱大院 3、联系人:刘先生0662-7806818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9.5809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14:50 至 2016年06月15日 14:5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