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原水管线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原水管线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第4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原水管线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东城原水管线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东营区东城范围内;
工程规模:敷设给水管道约28253米,管道穿越约9684米,敷设钢管约510米,新建原水泵站一座等;
计划投资:施工约4139万元,监理约100万元;
计划工期:约15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土石方约2万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原水管线改造等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广利河(东二路至东一路)、东二路(黄河路至广利河)、胜利大街(广利河至清风湖)、南二路(胜利大街至东三路)、南二路(东四路至东八路)管线改造等,计划投资约1923万元。
第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黄河路(东二路至杭州路)、北一路(泰州路至登州路)、北一路泵站、东三路(北二路至黄河路)原水管线改造等,计划投资约2216万元。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已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城辽河路115号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05469659 电 话:0546-6098219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