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体育局“综合健身馆木地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局“综合健身馆木地板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体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体育局“综合健身馆木地板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局“综合健身馆木地板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CA2016-YS02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址:偃师市综合健身馆
2.2项目规模:约130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5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注明有效期,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所投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验,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各项有害物质限量指标的合格产品,需提供相关报告复印件;
3.5所投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合格产品,需提供相关报告复印件;
3.6投标人需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14001环境体系认证相关证件;
3.7投标人必须具备2011年以来单个工程面积在1300㎡(含)以上的体育馆运动木地板工程业绩;
3.8投标人需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8日—2016年06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1单元302室)。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4.4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各项有害物质限量指标的相关报告;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本产品合格相关报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14001环境体系认证;木地板工程业绩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体育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5920091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137735398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