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同安汀溪国有防护林场新建自流式森林消防水池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同安汀溪国有防护林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建自流式森林消防水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建自流式森林消防水池
项目编号:HXCG201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189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同安汀溪国有防护林场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
联系方式:吴工/13850021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徐/0592-531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省同安汀溪国有防护林场始建于1957年8月,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部汀溪镇,汀溪水库上游。林场东北和南安市交界,西北与安溪县接壤。在汀溪镇内,与汀溪镇9个行政村交界。场部设在汀溪镇溪后村,距同安10公里,场部至各工区均有林区公路或便道,境内交通方便。
全场现有场部、凤梨村、席草洋、新石四个工区,设6个护林点。全场经营总面积53423亩,林业用地52901亩,其中生态公益林36606亩,占68.5%;商品林15738亩,占29.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20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振兴大厦1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