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本级青海共和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本级青海共和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714-EMTC01-5303
项目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本级青海共和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站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本级青海共和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站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本项目采购预算(财政预算)金额(万元): |
1-01 | 植物冠层分析仪 | 1 | 若是国产产品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若是进口产品交货日期为开出信用证后90天内交货 | 若是国产产品交货地点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若是进口产品交货地点为北京首都机场 | 人民币94万元。 |
1-02 | 包裹式茎流计 | 1 | |||
1-03 | 多通道土壤碳通量测量系统 | 1 | |||
1-04 | 土壤水分监测仪 | 3 |
合格投标人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货物若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须得到货物原厂商和/或销售权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货物的正式“经销证明”或“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9.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对投标人资质的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15年6月 4 日至2015年6月 15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售 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整,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
其他: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24109
招标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张凯
电 话:____ 010-52579300____
传 真:_____ 010-52579000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 110060587018170005696
电子函件:__ zhangkai@ceiec.com.cn__ _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