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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10: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16-JLZTB-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6029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张剑南189436856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鑫0431-8196029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投资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入围采购,采购数量20家,资质要求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2.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拒绝。2.4 入吉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公布后方可投标(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2.5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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