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大气环境预警体系第一期第二阶段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惠州大亚湾大气环境预警体系第一期第二阶段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TR201601022G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大气环境预警体系第一期第二阶段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67万元
四、采购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6月08日起至2016年06月15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3.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本项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上午10:30(10:00~10:30递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九、评审时间:2016年06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评审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5579791
传真:0752—5560773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小姐
电话:0752-2660672
传真:0752-26608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8日
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