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桂山工业区周边道路企业标志牌建设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桂山工业区周边道路企业标志牌建设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桂山工业区周边道路企业标志牌建设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HSZB-2016-0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
地址:五桂山商业街82号
联系方式:冼先生:134801282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0760-88169368,13425548342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城桂路16号新世纪大厦5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简要需求内容:标志牌建设,共23个(详细内容参阅招标
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新旧资质皆可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市交通局及公路局关于“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路政许可有关要求,本项目报建手续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建设单位协助执行。3. 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应与企业相符,与企业不符的不予以受理,非广东省内企业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 4.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企业加盖分公司章参加投标的,须附总公司授权授章证明和分公司营业 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当天原件备查)。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090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