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601E75N075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廉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廉江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E75N07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64.1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警用装备
2、用 途:警用
3、数 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15时00分。(2016年6月28日14时30分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厅。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601E75N0751.rar
采购人名称:廉江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孙小姐
电话:0759-2836677、2836676
传真:0759-2836662
联系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楼
邮编:524005
邮箱:gdyzzj@163.com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海景北分理处
账号:4400 1688 9420 530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