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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绿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7 21: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受东莞市桥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绿化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W-16-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绿化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298,4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1

东莞市桥头镇中心区绿化管理项目

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1)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新城路农林水街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 83341811

     传真邮编:523539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317363-8115

传真邮编:52300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769) 22317363-8115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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