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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能源计量检测系统三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0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001/1

1.招标条件

北华大学能源计量监测系统三期工程已由吉财采X[20160512]0824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目业主)为北华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华大学能源计量监测系统三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北华大学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采购预算:245万元。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1130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自动化相应的工程承接能力,近三年内具有相似业绩,提供订货合同及相关资料。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编程、安装和供应的条件、能力和信誉;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6820166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6281000,地点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华大学     

联 系 人:张科长

电    话:0432-64608805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北华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415室    

联 系 人:闫琦、许杨

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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