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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墙、护栏基座防腐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0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墙、护栏基座防腐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墙、护栏基座防腐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DJZ20160603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415-3113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高速公路丹东处

联系方式:卜先生 0415-2598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0415-3113001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丹阜高速、鹤大高速管辖路段

2.2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2.3招标范围为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桥梁防撞墙、护栏基座防腐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多年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正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具有高速公路养护业绩。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09 至 2016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人本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资格符合要求的投标者, 请于 20166 8 日至 2016  6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复印件)、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原件、复印件)及企业近三年工程业绩表。符合条件者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6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629日上午 930分,地点为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公开发布。

7.其他:

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墙、护栏基座防腐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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