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养护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受罗源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养护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养护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XR-GK-20160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9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
联系方式:郑先生/62575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祥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花/0591-880029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6#楼10层102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①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等)。(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6#楼10层102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及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提供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6#楼10层102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