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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神垕镇中心学校维修工程、褚河镇元木小学食堂、围墙、操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08 10: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神垕镇中心学校维修工程、褚河镇元木小学食堂、围墙、操场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禹州市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神垕镇中心学校维修工程、褚河镇元木小学食堂、围墙、操场建设工程

 工程编号:JSGC-F-2016088

 工程地点:禹州市神垕镇、褚河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的内容;

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 、二标段:120日历天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禹州市神垕镇中心学校维修工程

        二标段:禹州市褚河镇元木小学食堂、围墙、操场建设工程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

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情况进行查询;       

3.5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

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暨一体化平台

备案.

3.7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

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 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5.5 外省企业进豫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暨一体化平台网页。

(以上各项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及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禹州教育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6796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4-8080877           

 9.监督部门: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4-8111255    

                                2016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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