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船艇建设--汽油快艇建造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船艇建设--汽油快艇建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2HG03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船艇建设--汽油快艇建造
三、采购预算:114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汽油快艇建造 3艘 合同签订后240天(包括审图时间和取得证书时间)交船。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拥有独立的船只生产技术能力、设备和人员等的船舶生产厂家; 3、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登记表可直接上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9时45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9时45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市公安局船艇建设--汽油快艇建造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蔡工 |
电话: | 020-83576900 | 电话: | (020)83113311 |
传真: | 020-83499619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朱伟瑗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蔡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7690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113311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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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