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市管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新郑市2016年市管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新郑市2016年市管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服务
1.2、项目编号: 新财购-2016-148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项目内容:新郑市市管公共环境病媒生物及滋生地的防制市场化运作工作,其中城区市管道路22条,总长37222米;广场、公园、游园等36个,绿地面积2585810平方米(含道路绿地1264110平方米);河道2条,总长23.18公里。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经营范围内含有有害生物防制经营资格;
2.3、具有相关行业或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资格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开标时各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料证件及授权)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5.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5.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保证金支付日期:
5.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的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6 月 27 日9:30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为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2684022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2605689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