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司法局委托,就林州市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林州市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LCG2016-85-025/2
2. 项目内容:政法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林州市司法局政法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 一批 | 406500.00元 | 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投标人须具备产品生产能力或完成本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具备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3.5 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文件,相关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4日17时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
7.2 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6月28日17:00前从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电子信息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7.3 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4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5 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6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9. 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林州市司法局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2-61668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保安公司院内三楼
联 系 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88490 18637277002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林州市司法局
2016年6月6日